|
|
|
| 长沙市首届旅游商品(设计)大赛公告 |
|
为了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设计开发旅游商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促进旅游商品设计单位(个人)、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的交流合作,加快旅游商品研发步伐,打造旅游商品品牌,全面提升长沙旅游商品市场形象。按照“政府指导、市场运作”的指导思想,突出艺术性、实用性、创新性、纪念性的原则,长沙市旅游局特举办“首届长沙旅游商品(设计)大赛”。现特将本次大赛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:“创新旅游商品、展现湖湘风韵”
二、活动组织:
主办单位:长沙市旅游局
支持单位:株洲市旅游局
湘潭市旅游局
长沙市工艺美术专业委员会
长沙楚华特产购物中心
支持媒体:长沙晚报
长沙电视台
湖南旅游网
长沙旅游网
组委会下设:办公室、宣传组、活动组和评审委员会
三、活动内容:
(一)旅游商品创新评选:
1、观光纪念品:结合旅游目的地(包括景区点、城市特色等)而开发的具有纪念意义的作品。
2、工艺美术品:日用工艺品和陈设工艺品。包括菊花石雕类、湘绣类、陶瓷类、珠宝类、蜡染织锦类、剪纸类、竹木雕刻类、现代工艺类等。
3、文化艺术品:文物复制品、民间艺术品、邮册、文房四宝、文物古玩、金石字画等。
4、土特产品:本地出产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产品,包括名茶、特色食品及其他农副产品。
(二)旅游商品创意大赛:
1、旅游商品的创意设计
(1) 手工艺品类:包括应用地方特色传统手工艺、传统工艺美术技艺设计制作的旅游纪念品、工艺美术品等。作品的主题要反映湖南历史文化、民族特色,特别是具有地方景观纪念意义题材的。如:韶山,花明楼,岳阳楼,马王堆汉墓,岳麓书院,东吴竹简,桔子洲头,天心阁,杜甫江阁等景点内涵文化特征。体现中国湖湘文化与艺术技艺的旅游纪念品。
(2) 中国书画艺术:围绕中国书画的特点,湖南景观、历史人物等设计创作便于摆放,旅途携带有创意的作品。可以是实物、模型,也可以是三维效果图纸。
2、旅游商品包装设计
围绕传统手工艺、工艺美术技艺和现代科技,创意设计具有中国文化、湖南特色、湖南景点特征的各类纪念品和时尚商品;创意设计作品可以是样品模型,也可以是效果图纸。
3、长沙旅游形象标识及吉祥物设计
(1) 形象标识具体要求:充分体现长沙旅游的基本内涵、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;构思精巧,耐人品味,具有识别性、唯一性和创意性;视觉形象鲜明,构图简洁明快,图案清晰、色调和谐,视觉冲击力强,具有现代感和艺术性。
标识图案设计图要保证缩小到100×100像素时也能清晰使用,适用于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和电视表现。
(2) 吉祥物具体要求:作品具有鲜明特色,能够充分体现长沙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;作品形象及名字创意新颖独特、简洁大方、含义明确、易于记忆;在设计方案中附上设计说明;需提交黑白和彩色三面(作品正面、背面、侧面)效果图及3组动态效果图各一份,注明标准比例、标准色、使用材质;作品均不退还,请投稿者自留底稿;作品既要适合平面和电视视觉效果,又要适用于标牌、玩偶、生产品等载体使用。
四、参赛作品评比标准要求:
(一)参评对象要求:
1、旅游商品创新评选:面向长沙旅游市场生产销售的旅游商品企业可报名参赛。
2、旅游商品创意大赛:旅游事业单位、院校、设计公司和设计师、发明人、专利持有者、工艺美术师、民间手工艺者、学生等均可免费参赛。
(二)报送材料要求:
1、旅游商品创新评选
(1)参评者须填写报名表一份。
(2)填写参选作品说明;产量、销售额、利税情况。
(3)每件作品至少附一张7寸彩照。
(4)专利作品需要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。
(5)投产产品需报送实物;准备投产的产品应报送样品。
2、旅游商品创意大赛
(1)参评者须填写报名表一份。
(2)填写参选作品设计说明,内容包括:设计思想、设计目的、定位、使用方法、曾参加其他活动的情况。
(3)每件作品至少附一张7寸彩照及矢量电子文档。
(4)专利作品需要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。
(5)创意设计作品应报送以A4纸打印的彩色效果图及电子文档,设计者要对作品的整体充分表现。
(三)其他要求:
1、参评者要保证参选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。
2、报名参评作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还本人,报名后不符参评要求的作品将通知报送者取回。
3、参评作品知识产权仍然属于原作者,但活动主办者拥有对参评作品进行展示和在公众媒体上宣传、及优先委托生产销售的权利。
4、设计费、模型、样品及产品制作费用均由参评者自行负担。
5、本参评规则解释权在活动组委会。
五、评奖办法和标准:
评比办法:
为保证大赛评选活动的权威性,按照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实行评委会专业评选和市民投票评选相结合的方法,并由长沙公证处予以监督公证。
1、专家评选为主:邀请有关专家、有关政府部门领导、旅游企业代表、媒体代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,按照规定的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。
2、市民评选:采用网站投票和参赛作品展示会现场投票结合的方式。
评比标准:
1、创新性:产品创意新颖、独特,易被旅游者接受,具有时尚感,不落俗套;传统工艺推陈出新,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。
2、纪念性:主题突出,有丰富的文化内涵,或有鲜明的地方特色(如传统工艺、传统文化元素的体现、长沙景区点和城市的特征与风貌),或有特定的纪念意义,益于收藏,保留价值高。
3、实用性:有一定的实用价值,有生活情趣,寓用于乐,包装、色彩应用合理,美观,易于携带。
4、工艺性:工艺精良,用材合理,加工质量高,绿色环保。
5、量产性:具有批量生产的潜力和市场前景。
六、奖项设置:
1、旅游产品创新类
最具创新大奖三名:颁发奖金、奖牌、证书。
最具创新大奖标准:
充分应用民间手工艺和传统工艺美术技艺,与现代科技结合创作;作品设计推陈出新,反映主题构思巧妙。充分体现湖南特色和技艺,深受旅游者喜爱和购买的纪念品、礼品。
已生产产品类按价值分类设奖:颁发奖金、奖牌、证书。
2、创意设计类:颁发奖金、奖牌、证书。
注:创意大奖标准:充分体现主题的原创设计作品,极具可实现性,参赛设计作品需实物或者效果图正本陈述、描绘设计思路及设计优点及制作成本。预测市场潜力巨大。得到评委一致认可。没有符合标准的作品可空缺。
3、大奖赛最受游客喜爱旅游品奖十名颁发奖牌、证书。
4、形象标识及吉祥物设计: 各设最终采用奖一名,入围奖十名
注: 形象标识充分体现长沙旅游的基本内涵、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;构思精巧,耐人品味,具有识别性、唯一性和创意性;视觉形象鲜明,构图简洁明快,图案清晰、色调和谐,视觉冲击力强,具有现代感和艺术性。
5、市民参与奖:5 个,颁发奖品。
6、组织奖:3个 ,对组织参评单位成绩优秀的,颁发证书(有关奖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)。
七、参评办法:
参评报名表格可到活动组委会领取,空白表格复印有效。每件作品需要参选表格两份(其中一份附在作品背面),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送到或者邮寄到以下地址:
报名时间及征集作品截止时间:2008年5月5日---2008年8月30日
评选时间:2008年9月20日左右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市旅游局规划处 郑 旗、温 娜0731-8666267、8666322
市旅游局导培中心(收作品联系人) 刘 芳 0731-5118836
报名地点(作品送达处): 长沙市白沙路111号七楼长沙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
大赛官方网站:长沙旅游网 www.csta.gov.cn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