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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长沙市首届旅游商品(设计)大赛奖项设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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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旅游产品创新类
最具创新大奖三名:颁发奖金、奖牌、证书。
最具创新大奖标准:
充分应用民间手工艺和传统工艺美术技艺,与现代科技结合创作;作品设计推陈出新,反映主题构思巧妙。充分体现湖南特色和技艺,深受旅游者喜爱和购买的纪念品、礼品。
已生产产品类按价值分类设奖:颁发奖金、奖牌、证书。
2、创意设计类:颁发奖金、奖牌、证书。
注:创意大奖标准:充分体现主题的原创设计作品,极具可实现性,参赛设计作品需实物或者效果图正本陈述、描绘设计思路及设计优点及制作成本。预测市场潜力巨大。得到评委一致认可。没有符合标准的作品可空缺。
3、大奖赛最受游客喜爱旅游品奖十名颁发奖牌、证书。
4、形象标识及吉祥物设计: 各设最终采用奖一名,入围奖十名
注: 形象标识充分体现长沙旅游的基本内涵、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;构思精巧,耐人品味,具有识别性、唯一性和创意性;视觉形象鲜明,构图简洁明快,图案清晰、色调和谐,视觉冲击力强,具有现代感和艺术性。
5、市民参与奖:5 个,颁发奖品。
6、组织奖:3个 ,对组织参评单位成绩优秀的,颁发证书(有关奖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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