宾馆、酒店文明创建工作要求

序号

标准

细则要求

1

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示范窗口、服务明星等活动;
讲普通话和文明用语,
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覆盖面100%,创建氛围浓厚。

根据市旅游局《关于在旅游行业继续开展创建文明示范窗口评选活动的通知》要求落实;

2

职工文明创建活动的知晓率100%,对创建工作支持率>95%。

组织本单位全体员工学习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问答》和《文明市民行为规范》,并熟记公民基本道德规范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、长沙精神、家庭美德”等创建基本知识,要求能即时抽查背诵合格。

3

职工熟记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长沙精神、家庭美德的内容。

要求能即时抽查背诵合格

4

有明确的创建目标、计划,有具体的保障措施,有健全的评选表彰制度和奖励措施。

有相应文字资料备查

5

设有宣传创建活动和优质服务的公益性宣传牌,文明市民公约、服务承诺上墙,用字规范,无烟草广告。

要求将公益性宣传牌及文明市民公约设在酒店醒目位置,将服务承诺放在总服务台和客房。

6

厕所有残疾人专位等无障碍设施,并有明显标识。

要求在大堂公卫生间分设有男女残疾人专位

7

餐饮、娱乐等服务明码标价。

含酒店内小商场、商务中心等处

8

消防安全设施完好。

达到消防部门相应要求

9

客房、公共区域、楼道、厨房、公共卫生间等部门干净,无异味。

按星级标准访查规范的要求达标

10

文明依法经营,服务热情周到,无剁客现象,无黄、赌、毒等违法行为,顾客满意率达85%以上。

收集近半年的宾客意见反馈表备查,并于5 月26日前上交1-2月的宾客意见反馈表

11

落实好宾馆、酒店电子视频监控等人防、技防、消防等治安防范处置措施。

确保相应设施维护及管理符合公安部门要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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