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市旅行社文明创建工作要求


序列

旅行社文明创建工作标准

旅行社文明创建工作实施细则

1

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覆盖面100%,职工对公民基本道道规范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、长沙精神、家庭美德等创建知识的知晓率100%,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支持率100%

组织本单位全体员工学习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问答》和《文明市民行为规范》,并熟记公民基本道德规范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、长沙精神、家庭美德”等创建基本知识,要求能即时抽查背诵合格。

2

创建氛围浓厚,有《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业公约》和《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》宣传栏,导游熟悉以上《公约》和《指南》并以此教育规范游客。

全面营造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”活动的氛围,在营业场所(含门市部),要推出创建专栏,张贴创建宣传标语,《公约》、《指南》迅速上墙(市旅游局统一印制),并抽查导游熟悉《公约》和《指南》情况。

3

加强红色旅游的宣传推介工作,促进其健康发展。

宣传资料中有红色景点介绍和红色旅游线路安排

4

导游带团要佩戴胸卡。

在旅游景点抽查

5

使用普通话讲解,用语文明。

在旅游景点抽查

6

服务规范 不索取小费,不误导游客消费,服务承诺制度公示。

在营业场所张贴(含旅行社门市部)《旅行社诚信经营公约》(市旅游局统一印制)

7

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(查阅投诉处理记录)。

设置专门的投诉登记本,将投诉时间、处理过程、结果及时登记,并汇总2006-2007年所有投诉,在办公场地、门市部宣传资料上公布长沙旅游投诉电话。

8

游客满意率达85%以上。

做好团队档案归档工作,特别是游客意见反馈表要归档备查,收集一个月团队的游客意见反馈表于5月26日前上报行业管理处。

9

办公场地整洁、干净,三证上墙(特别是门市部)

做到窗明几净、物品摆放整齐,宣传资料及产品介绍摆放在资料架上。

10

营业场所设立禁烟标识,并有人劝阻吸烟行为

现场随机抽查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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